过去
经脱胎换骨。
在电视新闻上,常常看见媚媚出席各种重要的宴会,她的眼神仍然冷冷,表情有点孤傲,何某的钱财没有使她庸俗,反而更加衬托出她的标格,做那么大生意的人,眼光哪会有错呢,他选填房是选对了,媚媚会替他增光。
渐渐心也平了。
时间可以医治一切伤痕。
但偶然想起我们一起共渡的好时光,心中尚有一丝牵痛。
假日回家走,母亲象是完全忘了媚媚这个人,有意无意的提起我的婚事,非要说得我坐不住,站起来离开现场。
寡母的固执、横蛮、老套,使我无法忍受,她因为自觉吃了点苦,就得在子女身上找报偿,做她的媳妇不是那么容易的事,说不定什么时候她会开始以身作则,叫人家跟她的“美德”学习。
然后我得了她的遗传,还不是跟她一样的小器,偏偏有意无意之间与她作对,并不去找女朋友。
我以为我总已经忘记媚媚了。
一日朋友带我到舞厅,叫了小姐坐台资,一个女郎走近,吓我一跳,心当时剧跳起来,原来她就是长得象媚媚。
我非常为自己心酸,忘了她?不不不,还早着呢,除非我可以若无其事地提到她的名字,说起咱们的往事,象个没事人般,才可以肯定地说已经忘了她。
我马上推说头痛,要离开舞厅。
朋友诧异:“家栋尚不习惯这种场合?别勉强,你先走吧。”
我逃似的离开。
没想到第二天,我就见到了媚媚。
是她约见我的。
我听到她电话,意外,但是很客气,自己也诧异于这种镇静,也许是因为她的声音不陌生,梦中已听过多次。
她没说为什么要见我,我依时赴约。她的长发挽了个髻,身上穿件米色的凯斯咪丝的毛衣,一条半截裙子。
越是这种不起眼,但料子缝工都一流的衣裳,价值越是惊人。她没有戴什么首饰,更显出高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