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
住。
我的童年生活过得与媚媚差不多,都是穷困,父亲死得早,剩下一点钱,母亲紧紧抓在手中,把姐姐的青春牺牲掉,不给她念大学,叫她赚钱来贴补家用,晚饭时每每只煎一只荷包蛋放在我面前,造成我无限的心理负担,还不如不吃。
其实并没有必要做得这样狼狈,父亲那十多万现款在银行贬值,但是母亲的生活过得越困苦,她就仿佛越放心。
姐姐小时候也是一个美人儿,待三十岁还没嫁出去,就象一朵花似枯萎,正好与母亲成为良伴,谁也不觉可惜。
一般女孩子都希望在婚后组织小家庭,看见我家的这两个女人,马上知道日子不好过。
现在的女孩子多么精刮聪明,她赚得再多,顶多自己买衣服穿,你让她与丈夫分担家用,那是谈也不要谈。
当初我结识媚媚,老认为她“慧眼识英雄”,我得报知遇之恩。如今她结婚了,新郎不是我。
娱乐周刊将她嫁入豪门的照片,刊得很大,我没有见过更美丽的新娘子,一袭白缎衣精心设计,小小的花帽面纱,大方、漂亮、娇艳。
而河鸿锦也一表人材,相貌堂堂,他并不显老,反而一副英明的样子,风度不但我们这些后生小子可以比拟,所谓“有名誉有地位”的男人,便是以他作模范,媚媚嫁于他,不只单单为了钱那么简单。
于是我更加自卑。
男人跟女人一样,不怕老,只怕不够威风,穷小子再青春热情,也难博美人青睐。
我看穿了,咬紧牙关,翻报纸找新工作。
没想到转了运,让我连过三关,考到一份公务员工作,薪水加了,环境也较为朴素,我仿佛又可以忘记过去,努力将来。
既然搬了出来住,也不打算再搬回去,纵有不便,我也享受一下独立生活。
女同事中有不少出色的人物,但我的一颗心,仍然在媚媚身上。
在所的工作岗位上,没有人知道我这个秘密,我放心了,自觉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