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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幕 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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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罪名,即使特务们严刑逼供,他也死不承认。不承认,有办法逼你承认。把你太太抓来问,太太也不承认。好,从太太怀中抢下出生才五个月的小婴孩,啪啪啪打起小婴孩给他太太看,太太受不了了,只好屈服,承认自己丈夫是共产党。太太说你是共产党,难道还是假的?于是陈毓宝只好承认多年前加入了共产党,因为没向政府自首,按照大法官第六十八号解释,自然视同继续。

余三共:(面露忧戚)这个案子太奇怪了,不但刑求当事人,竟刑求到当事人的太太和五个月大的小婴孩,太太在两难之下,只好诬攀丈夫,救下孩子,这位太太做得对吗?

龙头:当做对。小孩子是绝对无辜的,小孩子还有未来、有前途,要给小孩子机会。

老黄:什么机会?受苦受难的机会,坐在家里没招谁没惹谁就给抓到牢里来的机会。

龙头:那是多少年以后的的问题了,谁又顾得了呢?

老黄:这六十八号什么的,不是可以办自首吗?自首不是可以免罪吗?很多墙上不都贴着“匪谍自首,既往不究”的标语吗?

龙头:问得好,老黄,问得好。首先我告诉你,自首的下场总是惹来新的罪名,叫作“自首不实”,就是你虽然匪谍自首了,可是你避重就轻,有所保留,并没交出全部的真相,你是以自首为幌子,避开我们抓你关你而已。所以,你自首了,老子们还要穷追猛打。结果自首未成,反倒一切唯你是问,罪加一等。一九四七年二二八事件以后,有些涉案的台湾人当时逃亡了,有一个叫陈柏渊的,他逃到他台南老师杨文源的家里,藏了两个月。十二年后,这位杨老师要考高考律师,看《六法全书》,看到明知为匪谍而不告密检举,要判七年刑,吓到了,想到十二年前他的学生不是匪谍吗?……

余三共:怎么参与二二八的台湾人会又牵涉上我们共产党,又匪谍起来了?

龙头:这门学问,你就不太懂了。这又是一种“国特的逻辑”,你非国民党员就是党外,在台湾做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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