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幕 夏至
国家元首;明明知道是精神病,依法精神病就不该负任何刑责,但却被判有期徒刑十年,还从轻发落呢!这就是这里的军法官,你还相信军法官!孙庆林所有的精神病现象中,我觉得有一点最了不起,判决书送给他的时候,他看都不看,就顺手撕成两半,在他眼里那是废纸,而我们精神健全的,却还跟废纸纠缠呢!
余三共:军法官这么黑暗,在司法部门的司法官总该好一点吧?
龙头:好个屁!以法官钟曜唐办的吕安仁杀人案为例。法官钟曜唐说吕安仁犯了杀人致死的罪,被杀的是梁金木,根据卷宗中山警察分局《刑事案件报告单》,上面明明记着梁金木送马偕医院于一月二十六日上午约十一时三十分不治死亡的话,可是在法官钟曜唐的判决书中,却说梁金木已在头一天下午“十一时许不治死亡”。这种不看证据,光凭想像的断案方式,自然影响到罪名的认定,自然会把明明的“伤害致死”,紧缩成“杀人致死”了。事实上,梁金木的死,显然是他没能及时诊治耽误的。他没想到因伤致命,他的朋友也没想到,吕安仁他们也没想到,若想到是“杀人”而非“伤害”,按诸常理,他们这些凶手该分途逃亡,而不该一起逛街。所以这个案子,不论动刀的主观意思和当时的客观行为,都不能以“杀人致死”论拟,因为这是非常明显的“伤害致死”。但是法官钟曜唐却不管,他不但窜改死亡时间,连死亡前的时间也一律窜改。法官钟曜唐把进餐厅的时间定为“一月二十六日下午十时许”,就先犯了两个大错:第一,那天是一月“二十五日”而非“二十六日”,早由原告被告双方所认同;第二,进餐时间是“十时半”而非“十时许”,也由原告被告双方所认同。但法官钟曜唐为了“十时半”进餐厅,“十一时”就死人,前后只有半小时,其中包括入座、饮宴、争执、动手、送医、死亡等等项目,显然太仓卒了,所以特为宽限,硬使被告提前入席,把“十时半”改为“十时许”,以便前后有一小时的时间去给被告杀人及料理。但事实上照卷宗里证人语词,乃是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