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必太在意伴侣的性历史
陷其中不愿自拔,只有被不断的热烈性爱包裹着,才能得到些许安全感。美兰踏上纵欲狂欢之路,去时欢欣,做时痛快,然而生理快感并未带来持续的心理满足,她觉得自己的婚姻比父母的婚姻更糟糕,但又舍不得放弃。
美兰是荡妇吗?姑且称之为多情好了。尽管从传统意义上来说,她违悖了婚姻道德,也违反了契约精神——婚姻也是契约,包含了专属的性权利(除非双方同意并另有约定)。但我不能给美兰做思想工作,只想解剖下她的心理。人的行为只是外在表象,行为是需要动机的,而动机是来自深邃的内心。内心又并非一日之功,除了遗传基因的生物学基础,还有来自生活经历和成长经历的渐进影响,就像喀斯特地貌奇伟壮丽,来自复合原因和漫长岁月。让一个人明辨是非并不困难,谁没有基本的道德观?谁不知道起码的是非对错?但人往往难以让“超我”独当一面,更多时候是“自我”一边妥协着“本我”的欲望,一边纠结着“超我”的高尚。
美兰的自我正是如此。性是有强大的纾压作用的,正直青春盛年却经常独守空房,无论如何这不是什么令人开心的事。
因为工作原因而不得不经常分离的伴侣,一方面要珍惜有限的共处时间,哪怕一个月只有1/3的时间在一起,也等于几乎每周2—3次的性活动频率,是可以基本满足双方的性需求的。不排除个别人的需求高于或低于这个数值,但不在一起的时候还可以通过自慰或电话性活动、视频性活动等来做补充。通常年轻夫妇的性关系频率大约每周三次,到三四十岁时性交频率的均值在每周一次半到两次,50岁之后下降到每周一次。以上数据只是平均值,实际上每个人的情况是不同的,个别人的频率大大高于或低于这个均值。性交频率的逐渐下降与人们对婚姻关系的思想准备以及婚姻性生活的条件有关。
另一方面是直接的性活动虽然很重要,但对婚姻伴侣来说,精神上的亲密与心灵上的依偎也非常重要,彼此之间尊重承诺也是增进感情提高婚姻质量的必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