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性婚姻
让我们确认自己是“正常”的,过着“正常”的生活。换言之,性是后天习得的行为模式,是感觉与技巧的集合体。人的一切社会行为都要受到脚本的指导,一切文化又都有着自己独特的行为脚本。我们习惯于认同自己所处社会的传统性脚本,并把这当成是唯一“正常”的、“正确”的脚本。
但举例来说,在世界上两个不同的地方,人们的性文化、性习惯、性脚本却有可能是截然不同的。曼迦亚小岛上的男孩在12—14岁的割包皮仪式后会同一年长且有丰富性经验的女人发生性交,此后每晚换一个女人,男女双方都获得多次性高潮,且女孩们之间会谈论起和自己性交过的男孩的床上表现,婚后性活动方式多样,且该岛男性的性交频率非常高,18—28岁之间几乎每晚性交。在艾尼斯-比格岛上的居民性却是压抑和隐讳的,性交只在夜间悄悄进行,丈夫在被子下打开睡衣,尽快完事,女人们只是配合和忍耐。性关系只能在婚后,且男人继承了财产的情况下才能结婚,也就是40岁左右。性知识不得传播讨论,无论男女都是自己摸索,性成了罪恶而无知的事。之所以举出如此极端而相反的例子,是想说明性脚本的多样性。所以当我们在自己的生活里发现一些性方式或频率出乎意料的时候,就不必先贴个“罪”或“病”的标签。特别是在有亲密关系的伴侣之间,两人来自不同的生活环境,很可能在性脚本上有或大或小的差异,求同存异,或者谋求共同探索更有积极意义。
婚内性要求被拒绝也是令人不快的,被拒绝的一方当然是恼火,并觉得委屈,“你是我的合法伴侣,我有权利和你做爱”,另一方面是权利以外的困惑“难道你不爱我了?我对你已经没有吸引力了?还是你在外面有了别人?”男性通常希望自己是主动方,但因此被拒绝的几率就高了起来,可是大部分男性依然不希望是女方提起请求,因为回到最初的话题:性兴奋=性吸引+阻力,女性的请求阻力为零,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性兴奋,除非性吸引非常之大,而这对结婚多年的夫妻已经不太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