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召回名单,急报入京【4200】
暗暗啧了一声。
三司会审的结果,给出了两个处置方案,供他圣裁。
其一,以大不敬论罪。
吴居厚身为吏部尚书,接内降旨意而不覆奏,擅自拒旨,且言语倨傲,有藐视君上之实。
按《宋刑统》,大不敬属十恶之条,罪在不赦。
当革职夺爵,流三千里,编管远恶州军。
其二,以违制失仪论罪。
吴居厚虽有抗旨之实,然其本意在于恪守章程,并非心存悖逆。
且其为官多年,于吏部任上多有建树,功过相抵。
当降职三等,发往外路州军差遣,以观后效。
大不敬,革职流放。
违制失仪,降职外放。
两个选项摆在面前,看似让他这个皇帝自己选,实则曾布早已算准了一切。
若是依大不敬论罪——那便太重了。
吴居厚虽有过,却罪不至流放三千里。
若真这么判了,满朝文武会怎么想?
天下士林会怎么议论?
一个吏部尚书,就因为一句有待商榷的话,便落得个流放编管的下场。
这传出去,他曾布便是酷吏,便是借天子之刀杀人,便是公报私仇。
那些新法派的官员,那些章惇的门生故吏,全都会把矛头对准曾布。
他曾布担不起这个骂名。
可若是依违制失仪论罪。
那便轻了。
降职三等,外放一任知州,过几年还能调回来。
吴居厚这条命保住不说,仕途也未必就此断绝。
对新法派而言,这个结果虽不甘心,却也勉强能接受。
而他自己,既遂了皇帝拿掉吴居厚的心意,又不至于把事情做绝,给自己留了几分余地。
更重要的是,他把最终的决定权,双手捧着递到了皇帝面前。
不是我曾布要重判他,是官家圣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