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向上借力
请人提交的报备材料,受理部门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受理意见。逾期未出具的,视为默认受理。”
陆明的眼皮跳了一下。
“你的材料是什么时候递的?”方瑜问。
“前天上午。”
“前天上午到现在,两天了。建管科没有给你出具任何书面的受理意见或者补正通知。”方瑜的语速不快,但每个字落点很准,“换句话说,他们既没有正式受理,也没有正式退回,只是口头告诉你需要环评。口头答复不算数。”
陆明靠在椅背上,手指无意识地敲了两下扶手。
“你的意思是,等五个工作日满了,自动视为受理?”
“从法理上可以这么主张。但实操中,自动受理条款很少被当事人拿来用,因为大部分人不知道有这个规定,就算知道了也不敢拿来硬刚。县里的老板们在衙门口碰了壁,第一反应是托关系、递红包,没人想过用程序给他们施压。”
方瑜走回桌边坐下,把那本汇编合上。
“但你不一样。你的材料齐全,程序合法,该提交的都提交了。五个工作日之后,我帮你发一份律师函给住建局,正式援引第七条第三款,要求确认报备已生效。同时抄送市住建局和县政府办公室。”
陆明看着她。
“抄送市里?”
“对。这叫'向上借力'。”方瑜的嘴角动了一下,“县里的人敢卡你,是因为他们觉得这件事只在县里转。一旦市里的人看到了,性质就变了。不是你跟钱志刚之间的私人博弈,而是住建局的行政效能问题。白局长会掂量的。”
陆明把那张a4纸折好装进口袋。
“律师函什么时候发?”
“等五个工作日到期那天,一分钟都不差。”方瑜的语气没有任何情绪波动,“法律最有力量的时候,是你比对手更守规矩的时候。”
陆明站起来。
“方律师,你昨天说有个想法,就是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