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股神!范氷氷拒绝,红与黄(5k4求追读!)
首先,在娱乐圈,不要想着低调,低调屁用没有。
内娱虽然不像好莱坞那样物理上吃肉喝血,弄不好要用自己的皮给人做皮鞋。
但名利场就是名利场,低调不会扮猪吃老虎,只会让人觉得你是小瘪三。
处女作就是要先声夺人,名利场所见即所得,看到的实力才是实力。
其次。
沈逸达做了最坏的打算,票房不及预期,也可以长期获利。
他要拍的是商业青春片,只要成片质量及格,以未来影视行业的发展,还有范氷氷个人职业成就来看,光电影版权就能赚不少。
范氷氷巅峰期还是挺强的,18年之前还可以卖断一波版权。
最后,沈逸达也是想结交一下范氷氷,试试对方的业务能力。
毕竟重生了,还不能让他享受享受?
贵是贵了点,但那可是范氷氷,这个时候的范氷氷,才23岁,最巅峰的状态。
(此处有图)
所以,项目还没运行,沈逸达已经有了三胜。
不管后续如何发展,他都会赚,大赚小赚而已,赔是不可能赔的,绝对不可能赔。
结果......范氷氷不加盟。
后来打听到的消息,本子都没递到对方手里,就被华易经纪部门挡下来了,原因是担心他空手套白狼,用明星的名头去招揽投资。
说白了,沈逸达人微言轻!
做电影,是看圈子的。
光有钱不行,要有行业权力!
指望拿出一个好剧本,然后就能自己做导演,不能说不可能,只是很难的了。
2000年初,拍电影,只有大公司、大导能玩得转。
制作资质是个槛,发行也有门槛,哪怕一切顺利,制片方分成又是一道关。
只有张一谋和冯晓刚这样大导的作品,才能拿到四成票房分成。
一般导演,也就是三成分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