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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孽缘,良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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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吓跑了附近所有看书的学生,霸占了最角落那张长桌,抓起不知道从哪个老师办公桌上顺来的红笔,就开始在桌上、在随手扯来的草稿纸上、甚至在自己胳膊上,疯狂书写“不朽的诗篇”。

等那股子“文思如尿崩”的劲儿过去,他抬头,才发现整张桌子几乎被他用狂草写满了。

阳光透过窗户,把那些龙飞凤舞的句子照得金光闪闪,纸片洒了一地,像给地板铺了层诗文的地毯。

而陈雯雯,就站在那片地毯的边缘,手里还抱着本《追忆似水年华》,眼睛瞪得圆圆的。

这出了名的文艺少女,看着满桌满地的“诗”,又看着路明非胳膊上那首长达二十行的“咏叹调”,最后目光落在他那副“世人皆醉我独醒”的沧桑诗人脸上……终于成功把自己感动了。

后来,路明非就总是被陈雯雯各种邀请,极为执着地要把他拉进文学社。

陈雯雯似乎坚信,那天的“创作爆发”是某种被埋没的天才的惊鸿一瞥——惊世天才都是这样,披着疯子或怪物的伪装,只有在最机缘巧合的时候才让艳绝的才华昙花一现。

正好,她遇见了。

这简直是最浪漫的命运!

所以陈雯雯后来总想把路明非引回“正途”,时不时就拿着各种名著来跟他探讨“生命的厚度”和“文字的重量”,以期再度唤醒一位大文学家的灵魂。

对此,路明非能说什么呢?

解释他第二天就变成大字不识一个的疯狂原始人,跑到了几十公里外的城郊“哦齁齁齁齁”地跳祭祀舞蹈?

“路明非!”

又一个声音,脆生生的,是那种单纯喊人也像在发号施令的大小姐调子。

苏晓樯,同样是班花的“小天女”,正挑着眉毛看他,一身名牌,闪闪发光。

“也是孽缘。”

路明非的评价没什么变化。

有次他大概是变成了什么华尔街之狼,或者深圳湾之鲨?反正是个脑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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