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查无此人
一样!
《关于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效能的几点思考》!
他快速点开这篇三年前的文章。
目光飞速扫过开头、结构、论述、甚至具体的数据引用和案例措辞……
越看,心越沉,一股被愚弄的怒火夹杂着寒意从心底窜起。
除了开头将“我县”改成了“我市”,将一些具体地名和数据做了模糊化处理,删掉了原作者的署名单位……
两篇文章,从核心观点到论证逻辑,从段落结构到具体语句,甚至许多标点符号的使用,都高度雷同,近乎完全一致。
这已经不是简单的借鉴或思路相似,而是赤裸裸的、几乎未加改动的抄袭!
那个让他眼前一亮、觉得理念契合的叶秋生,那个在汇报材料中被描述为笔杆子、业务骨干的同志,根本不存在。
至少,以这个署名和这篇文章来证明的叶秋生,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影子,一个用抄袭文章伪装出来的幻象。
那么,那些所谓省市司法系统竞赛获奖呢?
郑龙几乎不用再去细查,无非就是两种可能,要么就是用假的作品拿了名次和奖励,但这种说法经不起推敲。
报名参赛不核实所在单位吗?不核实清楚单位到时候得奖了怎么发奖金、奖品这些?
那就只有另一种可能了,那就是这些竞赛本身就是假的。
出于骗取经费或者其他不可告人的目的,杜撰了一些比赛竞赛,编了一些人名来获奖,
“胆子不小啊……”郑龙低声自语。
这已经不是简单的作风问题或个人品行问题。
这是在公然欺骗组织,是严重的弄虚作假。
而且,事情发生在司法系统内部,性质更加恶劣。
这背后,是某个人的胆大妄为,还是存在一个链条?
那些竞赛的主办方、评审方,在其中又扮演了什么角色?
尽管怒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