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章 张三其人(求月票)
三刚才不还是个农民吗?”
“绑了知县以后去当兵啦?”
方敬笑笑,继续说道:“他干了什么事呢?他跑到兵部去告状,说他有个老婆,叫史灵芝,被人拐走了。拐到哪儿了呢?拐到洪洞县了。兵部一听,这还了得?军人保家卫国,老婆被人拐了,得管!于是兵部给他开了一张文书,盖了大印,让他去洪洞县要人。”
“过去以后,发现洪洞县确实有个史灵芝,但是——”
方敬拖长了声音:“她不是张三的老婆。她是别人的老婆。她已经嫁了人,生了三个孩子,过得挺好的。”
台下有人忍不住笑了。
“你们笑什么?这才哪儿到哪儿。张三拿着兵部的文书,到了洪洞县,往县衙一拍:把史灵芝交出来!县令一看,兵部的文书,盖着大印,不敢不听啊。可他又知道,史灵芝是有夫之妇,不能随便给人。怎么办?”
他学着县令的样子,皱着眉头,搓着手:“哎呀,这……内府勘合,不敢擅违啊……”
台下又是一阵笑。
方敬收起笑容,正色道:“结果呢?县令硬着头皮,把史灵芝从她丈夫身边抢走了,交给了张三。史灵芝的丈夫哭天喊地,三个孩子抱着娘不放,没用。”
他顿了顿,看着台下。
“同学们,你们说,这个案子,陛下怎么判的?”
“县令太软弱了,应该先查清楚!”
“兵部也有责任,不该随便开文书!”
“张三肯定是骗人的,应该治他的罪!”
方敬听着,点了点头,然后说:“你们说的都有道理。但陛下的判法,比你们想的狠多了。”
他翻开手里的《大诰》,念道:“‘有司官吏,明知其非,却以内府勘合不敢擅违,遂将灵芝断与军人。致使良家妇女,被诬为逃妻,母子分离。其有司,尽行处斩。’”
台下安静了。
方敬又说:“不光县令。兵部那几个盖印的官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