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7章 山雨欲来风满楼
这是陷害,乍一看,几乎难以分辨真假。
第二份,是一份打印的“证人证言”笔录。
落款是“证人:李某某(律师)”,按了手印。
内容声称,他作为白明远一案的“代理律师”(实际上白明远那个小案子根本没请律师,只是朋友帮忙咨询),
为了给白明远争取最轻处理,曾通过“中间人”介绍,私下约见案件审理人燕雯,
并在某次会面时,将一个装有五万元现金的档案袋,
“以咨询费名义”交给了燕雯。
证言里还“详细”描述了会面的时间、地点(与照片吻合)、谈话内容,
甚至“回忆”了燕雯当时说过的几句“暗示性”话语。
这份证言更是漏洞百出,时间线对不上,所谓的“中间人”子虚乌有,内容也经不起推敲。
但高涛知道,在特定的时机,当这张“照片”和这份“证言”同时出现,
尤其是当第三份“证据”加持时,会产生多么可怕的误导效果。
第三份,是一张银行转账记录的打印截图。
显示在“证人”李某某声称的行贿时间点后不久,有一笔五万元的款项,
从李某某的某个银行账户,汇入了一个尾号为“3478”的建行账户。
截图还附有该“3478”账户的部分开户信息,户名赫然是“燕雯”!
开户行是齐州分行某支行。
高涛的手抖得厉害。
燕雯的银行卡号,他们是怎么弄到的?
是银行内部有内鬼?
还是通过其他非法手段获取的?
这张截图做得更是专业,银行的logo、格式、甚至那模糊不清的银行经办员签章,
都模仿得惟妙惟肖。
如果不是事先知道是伪造,几乎可以假乱真。
五万元,数额不大不小,正好符合“咨询费”或“辛苦费”的“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