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章 证据提交
有预谋地针对陈青或吴紫涵的行动。
他辩称:
撞伤陈青和吴紫涵纯属意外。
当时他因为一些私人事务,心神不宁,超速驾驶且注意力不集中,意外撞倒了冲出来的陈青和吴紫涵。
因害怕身份给江南市的政府机关抹黑,影响政府的形象,这才一念之差,选择了逃逸。
并诡辩成当时就安排律师去见伤者,也是希望取得对方谅解。
至于律师威胁当事人的话,那只是律师个人的看法和谈判说词,与他本人无关。
而律师前去医院,才得知重伤者吴紫涵是陈青前妻,才更加不愿意出面引起矛盾。
对于石雷撞击陈青一事,他表示事先完全不知情,与石雷的通话只是日常的工作沟通或巧合,坚称自己与石雷的疯狂行为无关。
纪委暂时还没有直接的证据证明刘明有明确指示石雷对陈青实施犯罪的证据,宋海那边通过石雷遗孀的询问也没有拿到石雷是受到刘明指示的证据。
这件事就暂时没办法联系到刘明身上了。
但刘明的认罪,坐实了交通肇事逃逸、妨害公务(干扰调查)以及可能的滥用职权(利用影响力掩盖)等违纪违法行为,但成功地将自己与石雷针对陈青的蓄意谋杀(未遂)切割开来,也回避了可能存在更深层指使的指控。
市纪委初步认定其供述在肇事逃逸部分可信,但对“是否与石雷行动存在共谋”及“是否有更高层授意”仍存疑,需要进一步深挖宏图商贸的资金流向及刘明与石雷等人更早的关联。
刘明被宣布采取进一步审查措施,移交司法程序处理。
消息传回石易县,陈青对刘明仅承认交通肇事逃逸、否认预谋的结果并不意外。
他清楚,刘明被纪委能如此快速处理,这绝对不是柳艾津现在的手笔。
当市纪委主动把初步调查情况给他说明的时候,陈青心头隐隐有些猜测,这背后的推手一定是马雄或者马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