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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二十六章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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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写作的过程中路谣形成了“早晨从中午开始”的习惯,他的早晨是中午,他往往在午饭前的一个小时起床,工作时间是下午到凌晨三四点。而妻子则是正常按时上班,孩子也是正常按时上学,这在路谣与妻子和孩子之间有了一个时间上的问题,也就是上午他在睡觉,而孩子与妻子正常的工作上班,他基本上见不到他们,他吃不了早饭,不能送孩子上学,甚至到了晚上,妻子根本等不到路谣。

这一切生活琐事,只有她一人默默在做,她按时上下班,接送孩子,管理孩子吃饭,监督孩子写作业等等,而路谣为了写书,把这些事情甩得一干二净。

当然,在琳达心里路谣也有体贴的那一面。

北方人爱吃面,南方人爱吃米。但对于出身贫寒家庭的北方人路谣来说,对饮食不敢有奢望,他也从来不讲究,能吃饱就是最大的幸福。而对于身为南方人的琳达在饮食上却很在意,她吃不惯陕北的饭,她喜欢吃米饭,路谣就让朋友从外地给他买大米。

如果仅是这样,琳达觉得自己还能忍受,但是路谣在生活上不讲究,甚至可以说是简朴,但抽烟就非常讲究。

打从在西安生活后,路谣抽烟的‘档次’就提高了,甚至提高到和他收入不相称的地步。他抽三四块钱一包的香烟,每天最少两包,一月光烟钱就得花掉两百块,而他每月的工资仅为五十多块,还不够抽烟。

就此,琳达多次建议他把烟的‘档次’降下来,至少做到量入为出。但丈夫无论如何都不同意,有时候说的急了还会吼她,让她非常难过。

琳达并不否认丈夫在文学上的天赋,他真的非常有才华,这也是身为高干子女的南方人琳达与出身贫寒的北方人路谣相知相爱,并且走向婚姻的原因。

但是,路谣在文学创作的过程中太不注重身体的健康,甚至可以说是以透支身体为代价。尤其是他在创作《人生》的时候,那个时候他的身体出了大问题,她都快担心死了。

还好,还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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