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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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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国阳脑子非常灵光,不仅自己学得快,还能指导队友,显然他篮球智商很高。

这周六他们就要打第一场比赛,贝尔曼确定了球队首发。

甘国阳当之无愧的中锋,绝对核心。

大前锋是一个身高188的福建人,绰号大熊的吴志雄,他小学时接受过一些篮球训练,参加了托马斯-金、黄显护联合金州勇士举办的唐人街篮球训练营。

不过因为天赋不高,外加家里不支持他打球,没有坚持下去。

但底子还可以,身板在这儿摆着,可以在内线和甘国阳合作一下。

控球后卫的重任给到了陈星,他自称唐人街第一快手,控球、灵活度上还是合格的,接受过一定专业训练,但对抗有待提高。

得分后卫贝尔曼选择了许勋,他的身体素质全队排名第二,各方面都还算合格。

但篮球智商感觉比较低下,打球很独,不传球,不和队友交流,贝尔曼实在没辙,捏着鼻子选了他。

唯有小前锋,这个非常需要运动能力的关键位置,贝尔曼始终找不到合适人选,他在尝试让学校再招一个有天赋的球员过来——最好是运动能力强的黑人球员。

周四的时候,贝尔曼进行了队内第一次5v5对抗训练,因为球队只有9个人,贝尔曼不得不亲自上阵,又做运动员又做裁判。

结果对抗训练效果很差,因为甘国阳在场,作为对手方根本无法组织起有效的进攻,内线进不去,篮板抢不到。

防守也是一捅就穿,甘国阳在内线几乎百分百命中率。

打到后来,唯一敢持球挑战甘国阳的,就只有许勋一个。

他在连吃了四五个盖帽后还不死心,在一次反击对抗中冲的太猛,在空中和甘国阳相撞,人直接飞了出去,重重摔倒在地,人摔得背过气去。

贝尔曼连忙将他送到更衣室,在脱掉他的内衬背心后,却发现他背上青一块紫一块的,这显然不是打篮球撞出的伤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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