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溥仪人生中两次离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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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想要自杀。

文绣后来把她的遭遇告诉了她的侄女玉芬,玉芬是文绣的远房表姐夫毓璋的女儿,属文绣的晚辈人,可是论年龄却比文绣大几岁。她容貌美丽,但在婚姻上也很不幸。她的丈夫冯曙山是民国前总统冯国璋的长孙,家世显贵。遗憾的是冯曙山纨绔恶习难改,整天吃喝玩乐,寻花问柳,因此与玉芬的感情极坏。

糟糕的婚姻让玉芬特别关注社会上的新思想,特别是对离婚和维护女权有独到主见。当玉芬得知文绣婚姻不幸、处境悲惨时,立刻坦诚地为文绣出谋划策,认为溥仪已经不是皇帝了,只是民国的普通公民,你婚姻不幸福,可以向他提出离婚。

玉芬的建议让文绣大有醍醐灌顶之感,但是离婚官司毕竟不是一件小事,再加上自己从来没听说过一个女人跟皇帝离婚的。她一时拿不定主意。后来她就把妹妹文珊找来,想征求一下她的意见。文珊从小就是一个不甘吃亏的人,加上快言快语,在刚刚听完文绣想离婚的话时,就表示非常赞成。

价钱谈不拢

在妹妹的鼓励下,文绣决定与溥仪离婚,通过文珊和玉芬的帮助,她聘请了三位律师:张绍曾、张士骏和李洪岳。他们帮助文绣拟写了陈述离婚理由的文件以及致溥仪的信件,在这几封信中,他们明确告诉溥仪,他们已经接受文绣的诉讼委托并正式代理了这桩离婚案件。

1931年8月25日,文珊来到静园。下午三点左右,文珊对溥仪说,她姐姐心情郁闷,她想陪姐姐一起出去散散心。溥仪勉强答应,令一名太监跟随她们出去。文绣姐妹俩坐上溥仪的专用汽车出了静园大门后,令司机一直开往国民饭店。下车后,两人就让随行的太监把之前准备好的信件转交给溥仪,并且说明她们不会回去了,回去告诉你的主子,等着吃离婚的官司吧。

随后,文绣及其代理律师将溥仪告到了法院,理由有二:一、虐待文绣,使其不堪忍受;二、长期对原告实施冷暴力,同居九年,未得一幸。依据这两条理由,要求离婚,并向溥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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