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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仙家天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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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目光在日记里面的文字上缓缓移动。

六重罪:

1.无辜恼害杀戮常人者雷诛不赦。

2.心性不正、恶毒之极、修邪法者雷诛不赦。

3.化为半人形或人形奸淫常人者雷诛不赦。

4.偷盗常人精气炼丹以至常人死伤者雷诛不赦。

5.依仗法术惑乱天象兴风作浪者雷诛不赦。

6.盘踞乡里作祸村寨无辜散灾者雷诛不赦。

十八轻罪:

1.信口雌黄诽谤圣贤者折损道行。

2.假借先圣疑惑常人者折损道行。

3.为贪口腹无故杀生者折损道行。

4.空无因缘降灾常人者折损道行。

5.依仗道法私自上天者天灭道行。

6.擅自扰闹佛道殿堂者护法废道。

……

我一路看下去,后面还有诸如为报私仇的,破坏因果的,妖言惑世的,破坏人伦的,帮恶人敛财的,任意附体的,嫉嫌供奉微少的,都属于十八轻罪。

但这最低的也都是折损道行,严重的道行全毁,不过这还算是留了一命的,若是犯了六条重罪,任意哪一条都是雷诛不赦,也就是直接诛杀,形神俱灭。

至于后面的三十六条正仙章、散仙章、法外章,则属于更详细的一些规定,若犯,未必折损道行,但对修行不利。

大抵内容,就是规定仙家要戒杀、戒嗔、戒贪、礼敬圣贤,为佛道护法,不许常居烟火之地,不得妨碍常人生活,应以修道正果济世利人为先,名利放于其后。

还有,不得随便显像,以免令常人增生烦恼。

除此之外,还规定了哪些情况下,仙家可以出手惩戒,施加手段,还有哪些人可以收为香童,哪些人不可以强收。

可以说,仙家规矩是非常严格,并且很讲道理的。

我本来还想继续看下去,但看到这里就已经头昏脑涨,眉心也一阵阵的作痛,赶忙放下,屏息静气,盘膝而坐,过了好一阵子才慢慢缓过来。

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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