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千三百一十二章 人心,生祠(十五更)
配,或是新上任的官看着不爽,给你砸了都有可能。
没多少申报流程,也准你建,但建造之后留不留,毁不毁,那是另外一回事。
到了大明,各类礼制逐渐完善,尤其是祭祀礼制,对生祠自然也进行了规范,不仅要申报官府得到许可,还写到了《大明律》里面,要建生祠,必须满足两个条件:
第一,有功于民。
第二,去任之后民不能忘。
也就是说,“有功”、“去任”是底线。
顾正臣有功于民,这一点没人会否认,可问题是,顾正臣没当过青州府的官,也没管过高家港盐场。
不存在上任,如何谈去任?
刘有信将这个道理讲了出来:“不是我不想给镇国公立生祠,而是咱们这里不符合建造生祠的礼制,即便是提出来,礼官议礼时也会驳回。”
“金陵人为何可以?”
“我们也要建!”
“对!”
灶户嚷嚷起来,声音直灌刘有信耳朵。
刘有信叹了口气:“那我试试,明日去求见下青州知府……”
这事知县做不了主,知府可以。
虽说自己是个小提举,可毕竟知府来过“定远侯烧灰处”,一起吃过饭,应该能见一见。
直至众人散去,刘有信才疲惫地坐在盘梯上,对苏波道:“镇国公对我们有恩,可我们连报恩的机会都没有,甚至连多道一声感谢的机会也没有。你说,像他这种大人物,怎么就会——”
苏波躺了下来,看着星空,轻声道:“刘提举,会有机会的吧。若是镇国公当真遭难,朝廷不会连丧都不治,朝廷没有什么不可以承受的沉重。之所以一直没动静,很可能,另有隐情。”
刘有信惊讶地回头看向苏波:“何意,总不能镇国公还活得好好的,却躲起来吧?这不合理。镇国公有威名,他在,宵小之辈不敢放肆。”
苏波枕着双臂,翘起一条腿晃动着:“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