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三章 举目破败!
只有一句话。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王二狗被人打断了腿,的确很可怜。
肖秀娥被迫嫁给自己不喜欢的人,也很可怜。
但是他们为什么在面对这不公的待遇的时候选择了逆来顺受,而不是去反抗?
把王二狗的腿打断的人是村子里出了名的地痞,虽然蛮横无理,但是早就被酒色掏空了身子,只是看起来凶恶而已。
而王二狗每日种田干活儿,不算强壮,但是至少身体健康。
挨打的时候,王二狗只是躺在地上,蜷缩着,一动都不敢动,任凭那地痞喘着粗气一棍一棍将他的腿打折。
如果王二狗可以勇敢一些,去挣扎,去反抗,结果会不会变得不一样呢?
一定会的。
但是他早就喜欢了被压迫,被剥削的生活,早已经断了脊梁,站不直了。
既然如此,那活着还有什么意义?
肖秀娥亦是如此。
她喜欢隔壁的秀才,两情相悦,既然如此,当她的爹娘要将她嫁给权贵时,她为什么不反抗?当秀才找到她想要和她私奔时,她为什么不答应?
既然选择听从爹娘的安排,选择拒绝秀才,又何必在此时惺惺作态,默默垂泪?
还有其他那些数不尽的可怜人。
他们被压榨、被欺凌,可曾想过反抗?
反抗不成死便死了,这样忍辱负重的活着,真的就值得?
王遗风望着霍隐,问道:“值得吗?”
他觉得不值得。
所以他要代替这些人做出正确的选择!
霍隐听到王遗风的话,摇了摇头,回答道:“值不值得你说了不算,我说了也不算,要他们自己做出决定才算数。”
霍隐可以看得出来,王遗风现在失去了理智,已经入魔了。
他现在不会去考虑别人的心情和感受,他所考虑的中只有自己。
他想要做的是杀人,杀坏人也好,杀可怜之人也好,只要可以让他发泄出内心那已经抵达极致的痛苦,那就足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