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黄天系统
揪下对方的玉佩就跑。
那人一愣,玉佩都是配在身侧的,他当然看到了司马懿,立刻勃然大怒:“小贼休走!”
然后司马懿就真的不走了。
他不是不想继续跑,而是自己的身体,就好像那些想要行使暴力的人一样,静止不动。
这时,黄天的声音,仅仅在两人的耳畔响起。
“偷窃者,失主可在被遗失财物的基础上,追加索取与失窃物等价的赔偿。”
司马懿愣住了,真就举头三尺有神明啊?
全天下这么多人,黄天真的管得过来么?
好吧,这个司马懿感觉自己是白操心,人家可是黄天啊,掌管天下间所有人的身家性命,怎么可能连千万人的具体行径都无法管理?
但是……这惩罚和汉律相比,也太轻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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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自成看过贝卡利亚所著的《论犯罪与刑罚》,其中曾有论述,“刑罚的威慑力不在于刑罚的严酷性,而在于其不可避免性。”
“刑罚不但应该从强度上与犯罪相对称,也应从实施刑罚的方式上与犯罪相对称。”
“从本质上说,刑罚应该是公开的,及时的,必需的。”
于是有人提出了“火炉法则”,“火炉”被加热到通红,本身并不会自己长腿跑去烫人,但只要你手贱去摸,无论你是什么来历,都会被烫到,且立即处罚,没有什么下不为例。
“火炉法则”准确地总结出惩罚的要点,警示、及时、必然性、平等性,火焰是一种震慑,必然烫手,绝不会有任何迟疑。
这个世界上,最有效的震慑力就是适时的、不可避免的处罚,即便处罚的强度不会很大。
并且张自成也已经全民发粮了,只要不是自己作死,从根本上就杜绝了‘不犯罪就活不下去’的现象,以后的犯罪者没有任何借口。
既然如此,那么就不需要一点点小罪就处以极刑,动不动削鼻断指。
任何极刑的本质,都是因为无法及时地处罚在犯罪者身上,因此要提高威慑力,降低罪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