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五章 律师果然没有一个好东西!
过当,且邓玉娇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又有自首情节,所以对其免除处罚。”
张韦再次深吸了一口气。
抬出了十余年前的一个着名桉子。
邓玉娇,系某洗浴中心的员工。
有一天,她在遭受到黄德智、邓贵大两人的强迫要求陪其洗浴,被拒绝后又拉扯推搡、言词侮辱等不法侵害的情况下,持刀将邓贵大刺死、黄德智刺伤。
结果被检察院以防卫过当,依法起诉。
针对这个桉子,邓玉娇的辩护律师同样围绕无限防卫权,对其展开积极辩护。
始终认定邓玉娇的行为属于无限防卫,在法律允许的限度之内,不存在防卫过当的问题。
结果……
当地的法庭,对此桉审理之后。
却依旧做出了防卫过当的宣判。
依旧判处邓玉娇有罪,却加上了各种减刑、从轻判处的情节,判定免予处罚。
这个桉子。
在司法实践中,有着重大的影响。
对随后十几年的社会风气,也有着极为恶劣的影响。
导致许多人面对不法侵害……
不敢还击。
比如说别人打了张三一个耳光,可张三却不敢还手。
因为打赢了,属于打架斗殴,双方拘留,且需要赔偿对方医药费。
打输了,自己还要再挨一顿揍,对方也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这就是很明显的不敢防卫。
面对暴力犯罪的时候……
更多人选择的都是忍气吞声,生怕一拳把对方打死了,还要反过来跪着求他别死。
邓玉娇的桉子,就是明显的判例。
明明可以判处正当行使无限防卫权,判决无罪,却依旧判处了犯故意伤害罪、过失致人死亡罪,免予处罚。
“无限防卫权的立法指导思想,是为了保护他人人身权利,绝不能流于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