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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八七章 里病外治(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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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签的英军军官表达了同情。

恶人做了一辈子的恶,就因为这点同情,成为了好人、绅士、值得尊敬的善良的人。

而历史上约瑟夫·戈丁逃走之后,沉浸在女儿和孙子被当面剥皮烧死的痛苦中,不到三五年,便和妻子纷纷死了。

此时的约瑟夫·戈丁,已经完全不信那一套好人好报、行善天堂的说辞。

他现在的脑子里,想的只有复仇。

他要抓住摩西·哈森,把他的皮扒下来。

不止如此,他还要杀死每一个他看到的说英语的人。

和牙买加的奴隶烧死白人、亦或者明末江南奴变佃变把主人打死的那些人类似。后世的“史学家”或者“相信人间拥有爱和永恒正义”的人,难免会说他们的报复过于残忍、失去了正义性等等。

这种宁可自己死、亦要做完美受害者供后人凭吊的想法,此时并不是主流,甚至基本没有什么存在的空间。

约瑟夫·戈丁和他身边的这几百名游击队员,想做的事非常简单也非常粗暴。

杀回去。

现在,他们手里拿着大顺支援的步枪,吃着大顺从北卡罗来纳和康涅狄格州购买的廉价玉米和小麦——只要不给纸币而给白银,玉米和小麦要多少有多少,十三州的商人会主动运到圣劳伦斯河。

他们手里拿着的当初大顺从法国人那购买的海军款步枪的改进版,成为了阿卡迪亚游击队和瓦巴纳基联邦军的制式装备。

正如英国王党的那群人所言,火枪在大顺的生产价格逐渐降低,一船人参贸易的利润,足够送来上万把火枪。

或许,从“美学”的角度,此时此刻,约瑟夫·戈丁,应该从口袋里掏出几个铅兵娃娃,那是两年前被游骑兵活活剥皮的三个孙子的遗物。他应该在篝火旁,将这些铅兵娃娃,融化成为铅弹,化作复仇之魂,在将来的复仇中用上。

但现实并不是这么“美”的。

当初他逃走后,跟他一起逃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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