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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芝加哥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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厌她的孩子,当Rose十二岁时,她把Rose卖给区内的妓寨,Rose逃走了三次,第三次便成功了。

初夜给一个嫖客买走,然后,她逃走又自杀。重复了三次,又被毒打了三次,终于跑得掉。跑掉后,Rose打扮得像男孩子一样——穿吊带裤,戴帽子,剪短发,举止男性化。她干着小混混的勾当:卖私酒、聚赌、打劫、盗窃。后来跟了一个年老的中国男人学杂耍,因为拋瓶子拋得差,她转而学习魔术。

她把脸涂白,装扮成小丑,左眼画一颗大大的红色星星。照样,像个男孩子。

十六岁那年,正值一九三○年,芝加哥是个繁荣的城市,虽然二十年代的豪气繁荣不再,全国陷入萧条之中,但芝加哥有工业、黑手党、私酒商、暴发户、歌舞剧、美食、电影和爵士乐。

Rose便在小小的夜总会中表演魔术,都是一些小手技,变走白鸽,变出彩带,铁圈交替,金鱼现身。她是一众表演者的间场小丑,一边表演一边逗观众发笑。

台下的人都以为她是男孩子,更有可能是白种男孩子。她很高很瘦,涂白一张小丑脸,无人猜得到她的性别与种族。小丑就是小丑,当白鸽由她的裤裆中钻出来时,大家只顾大笑,没有理会她是男是女,是黑是白。

小夜总会黑人最多,低级的白人和有色人种也不少,多数是意大利人以及拉丁美洲人。夜总会内,主角是玩音乐的黑人,他们玩一种正风行全国的音乐,称为爵士乐,由新奥尔良和美国南部传过来,而芝加哥在十年前取代这些城市,成为爵士乐的重镇。著名的爵士乐巨人,例如Louis Armstrong,在三十年代正于芝加哥的夜总会中展现黑人的骄傲。

由黑人的蓝调、灵歌和工作歌演变而来的旋律,丰富的节奏,自发性的激动,凭感觉驾御的演绎,就随小喇叭、色士风、风琴、笛子、鼓声,以及黑人柔滑如丝绒般的声音中倾诉出来,一首接一首,一夜接一夜,狂暴而澎湃,优美而深沉。

Rose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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