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节 替天行道
够帅,但是估计得多带点成人尿不湿什么的。
看人家张岳就不在乎大志造型有多土。毕竟,张岳是要带人去做人,不是带人去参加选秀。长成什么样、穿成什么样都无所谓。
“恩,马三跟你俩说清楚了吗?”
“说清楚了。”
“知道要去干什么了吗?”
“知道了。”
“恩,那好,把东西先给他们。”张岳转身对蒋门神说。张岳除了跟赵红兵废话不少以外,平时还真没几句废话。
蒋门神拿着早就准备好的用报纸包着的两个包,分别给了大志和九宝莲灯。
“别客气,先拿着。其它的回来再说!”蒋门神分别把两个包放在了他们的手里。
两个报纸包的钱,各五万。
大志和九宝莲灯这辈子见过10万块钱吗?应该是没见过吧。
“走吧!出去吃口饭,一会儿乘火车去广州。”张岳起身站了起来。
乘火车而不是乘飞机,为的是不留下姓名。
当晚,张岳、蒋门神、大志、九宝莲灯等四人就踏上了南下的火车,目的地是广州。
张岳没有直接去珠海找小梅,那是因为他要去李四那拿点“东西”。
据说是张岳那天凌晨是自己一个人在天河的一个又脏又破的大排档里见的李四。而且听说这两个身家千万的社会大哥见面以后一句话也没说,没有叙旧也没有寒暄,每人点了一份八块钱的烧鹅饭埋头开吃,吃完以后,李四掏出16块钱买了单。
李四买完单后,递给了张岳一个书包。
张岳接过书包,伸手拦出租车。此时他听见身后的李四用他特有的嘶哑的嗓音说了一句:“需要帮忙,说一声。”
张岳回头,笑了:“四儿,我知道。”
张岳上车走了,或许他还回头看了看依然站在那里看着他所乘坐的出租车远去的叼着烟、眯着眼、消瘦并且驼背的李四。
广州的霓虹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