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恋爱
同时交出去。
“马上送去。”
下午拔掉六只牙,补三只,照四张x光片。
中国人不喜欢看牙医。六个月检查一次?开玩笑。洞烂得比牙齿大也不来,除非痛得滚在地上。
有一次我几乎爱上一个按时来看牙医的女孩子。但是她太年轻──虽然她的牙齿十全十美,她只有十二岁。
下班。
花该送到了吧。或者她不在家,花便搁在门口,等她回去已经枯谢,或者被邻居拣到,插在奇奇怪怪的花瓶里。
我从来不送花,事情总得有个第一次──她收到花没有?
一个冲动而没有经验的小子,她会想。或者每个周日她都与陌生男子早餐,在周一收一束花。
我为什么在想像如此多事情?为什么我不能让她的影子由时间磨灭,对于一个这样萍水相逢的女子,只需要两天,或是三天。
所以我在干什么?
在马路上闲荡,有人在我肩上用力一拍。
“嗨,医生,这么悠闲?”
我抬头,在中环一天之内你会碰到三十个熟人,这是我的一个中学同学,后来念了香港大学的文科。
“嗨,老友。”我说。
“无聊?在香港一个年轻的医师不应无聊。”他笑。
“牙医也能算医生?”我反问。
“申请入英籍还得需要你帮忙呢。”他说。
“要去喝一杯啤酒?”我问。
“好,哪里?”
“我知道一个地方!刘伶巴。”
“这又不是冷门地方。”他笑着搭着我的膊头。“走吧。”
【士隐便笑一声走吧(如闻如见),将道人肩上褡裢抢了过来。竟不回家,同了疯道人飘飘而去。】
我随着同学快步走到刘伶巴。可惜喝完了酒我们也还是要走的,并不能老呆下去。
同学问:“我去约两个女孩子出来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