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
嘲地耸耸肩,知道自己说话象卫道的酸葡萄——总算承认钱有它的好处了,但还采取敌对的态度。
过没多久,我俩就订婚了。
我觉得我自己找到了幸福,要什么有什么谓之幸福,我是一个平凡的人,我要的是一个平凡的女人,一个平凡的家,两个平凡的孩子(一个叫平,另一个叫凡),如此而已,既然如愿以偿,当然幸福。
带着未婚妻子去参观珠宝展览,我笑问她:“我们也要买一枚钻石戒指吧?”
她得体的说:“不必了,我情愿换只洗衣机,装多部冷气。”
我深庆娶得贤妻。
她说:“以我看,这里陈设的珠宝,都不如那位年轻贵妇所配戴的。”
我的眼光依她所指的方向看过去,看到了在剪彩的贵妇:一袭设计精致的黑衣,衬着一套珍珠首饰,珠子都有眼珠子那么大,发出圆滑的光辉,映在她的脸颊边,显得光彩怡人,美人如玉,相得益彩,我看得呆了——这不是媚媚是谁?
她风度更好了,人更漂亮了。我相信她是快乐的,她终于可以高高在上,受人们眼光的拜膜。
她并没有看见我,我也不希望她看见我,赶紧往人群里缩。
未婚妻问我:“她就是何媚媚?”
我点点头。
“人比照片还漂亮。”
“是的。”我说。
“听说她以前只是个银行小职员。”未婚妻说:“大概是谣言,依我看,这样的风度,非十年八年也培养不出来。”
我仍然微笑。
未婚妻低声说下去,“据说追求她的人很多,都是富商爵爷之类,不知她花落谁家。”
我挽起未婚妻的手臂说:“走吧。”
如果我说,三年前她差点儿花落郭家,不会有人相信吧,何必再提呢,过去已属过去。
过去已属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