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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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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你这个样子,迟早变老站婆。”

我答:“我何必迟早变老姑婆?我现在就是老姑婆。”

有什么办法。满街是小眼睛厚嘴唇的蠢男人。没钱没知识没智慧没存好心眼。

恨,恨的世界。

星若晚上打个电话来?“你几时回家的?睡眠足吗?”

我没好气,“你问来干什么呢?若果要表示关心,你干吗不娶我做老婆?”

“怎么生气了?”星若问:“玩得不开心?”

我说:“事实上我只需要你陪我,如果没有你,我情愿没有伴。”我也很会灌迷汤。

他沉默半晌。

我问:“是不是很肉麻?”

他说:“并不肉麻。”

“那么说说话,”我说;“干吗沉默示威?”

“我实在无话可说,我很惭愧。”星若说:“我来接你下班吧,你今天是否准时?”

我说:“你别老接我送我,我不需要司机。”

“我只能为你做这些事。”他说。

我叹口气,“好的,我准时下班。”

“我们稍后见。”他说。

我拿起小镜子,照照自己的尊容,像一切有人来接下班的白领丽人,喷两喷香水,补点妆。

是,我知道我与星若没有前途。他太太不会允许离婚,她是那种永远心有不甘的女人,即使星若搬来与我同住,也得五年后才可以申请自动离婚。申请与获准离婚是完全两回事。

现在离婚还是困难的,夫妻双方同意后,签好字,还得一起出庭,否则法官老是缓期判决──一个签名算得什么?喝醉酒、冲动下、昏迷中,都可能签下名字。

就算有一方面失踪五年以上,律师还得为控方刊登广告要求对方出庭,否则也不获批准──狠毒的丈夫可能会趁妻子环游世界时告她遗弃,那倒霉的妻子刚刚不在香港,难道回家就在法律下变成弃妇不成?那有这么简单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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