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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沈家姑娘矜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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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丝丝的冷漠。鼻子像个山丘,真想爬上去。薄厚适中的嘴唇看起来很软。

公子端方人如玉。

不知道究竟是哪方明玉失落在沈家。

霁月微微皱眉。

沈朝歌这一脸诡异的表情,直勾勾的瞅着他不知道在想什么,别拿书朝脑袋上拍了一下。

朝歌一惊。

他把书合上说:“我倒觉得还是《女诫》比较适合你,建议你多读多学。”

朝歌点头,顺着他的话说:“我也知道女诫是本好书,我会看的。”

“大哥,你对我的字没有什么想说的吗?”

“丑。”

“……”这就是他对她字的评价,一个字,直接又明了,让她一听就懂。

丑就丑吧,她倒也没因为他这样直接的批评生气,晃了晃手里的笔。

“你教教我,如何个写法才会比较好看。”

霁月便扫她一眼。

“坐姿要头正,身直,臂开。”

她忙调整了一下姿势,让自己坐得端正些。

“握笔的姿势不对。”

朝歌看了看自己的手,她一直这般用笔的。

虚心求教:“那要如何个握法?”

过了一会,他朝她移了过来,手臂从她背后圈了过来,握住她的小手,在她面前的宣纸上写下一行字。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朝歌有几分惊讶,霁月的手可真大呀,握得有几分用力,令她有些疼了。

他继续写下。

桃之夭夭,有蕡其实。之子于归,宜其家室。

两人离得这般的近,霁月身上有香哩,她一直都知道他身上有香的味道。那股清香的味道真好闻,不似有的男人离三步远就能闻到身上的臭味。

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

想得太过专注,她都不知道霁月在写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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