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八章 普法
来说,是昔日军户利用变法期间地方落实转籍政策的漏洞,将自家正在从军的经历隐瞒,通过贿赂化名再做出来一份民户档案。
做完档案的效果是,大明共有两个马文英,一个在杭州大营领着军饷,并等着退役时分口粮田;一个化名良渚镇马文清,在军改民期间已经成为民户,两亩上田,两亩中田,两亩三分下田,俱在“马文清”名下。
有了漏洞,巡按就能撕开口子了。按照变法大诏,隐瞒户口和虚增黄册,都是死罪。钱塘县令刘子谦的脑袋瓜子现在已经砍下来三分之一——看他有没有主观故意。若没有,一个失察罪名,最轻也是戴罪图功。
至于钱塘县民政科科长,那脑袋已经砍下了一半。相关的保长和甲长,那脑袋瓜子应该算是剩下点皮儿连在脖子上,若没有强有力的证据证明此类隐瞒完全是马文英自己造假,那是铁定的人头落地啊。
这个肯定要自证清白啊,马家所在甲的甲长先提交证明材料:马文英所分水田不在本甲,这充分证明了我不知情啊。若我知情,何必如此麻烦,让他父子田地跨着两保,间隔数十里。请巡按大人明察,为什么邻保会在分田的时候,将田分给外甲的人呢?
邻保甲长也紧跟着证明:我是分出去六亩三分田不假,但是这是烈士马文英遗留给他弟弟马文清的口粮田啊。那马文清是外地人,三年前虽然和本甲刘寡妇同居,但本甲的地并没有他的份呀。
但谁能想到他哥马文英能死在缅甸呢。“马文清”拿着他亲哥“马文英”的烈士文件,主张自己的保障口粮田,哪个甲能不照办呢?当然要走屯田转民田的手续啊。
于是口子一下子撕开,巡按的函件直接到了巡抚衙门。请提供烈士马文英的全套文书档案,本巡按需要和兵部比对,看看这马文英烈士何许人?
查到此处,还没查到马文英遇害案,吴善言已经一裤裆屎很难擦干净。这时候他要想再杀人灭口那杀的人可就太多了——这蠢货杀洪应明和马俊贤完全是搞错了方向,若没那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