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超税金对策杀人事件
制的,一踢之下,痛得我差点哭出来。
“还有……”滨崎说。
“还有什么?”
“你上个月买了电脑吧?”
“嗯,就是这台。”我指着桌上的电脑。
“这是我丢掉旧型文书处理机,把心一横买下来的。这应该可以列入工作经费了吧?”
“是可以列入,但不能以消耗品的名目列帐。”
“咦?这话什么意思?”
“收据上表示的购买价格是二十二万元。原则上,超过二十万元的物品要当作固定资产,所以会以折旧费用列入。”
“随便啦。反正这二十二万元会列入工作经费吧?”
“不是直接全额列入,而是根据耐用年数,将该年渐少的价值当作折旧金额来列帐。讲得简单一点,就是计算今年使用了这二十二万元之中的几分之几。”
“那种东西也能算出来吗?”
“当然能啊,什么东西都有公式可算喔。因为这台电脑今年只用了两个月……,顶多算几千块吧。”
“咦……”
“还有这个,你好像买了卡拉ok伴唱机是吧?”
“这是我们夫妻共同的兴趣……”我猛然惊觉。“那一套机器总共花了几十万,那也要用折旧公式去算吗?”
“不,幸好这个按项目细分了,所以没有必要那么做。”
“得救了。”
“但是……”滨崎说。“你的工作有需要用到卡拉ok伴唱机吗?”
“你说什么?”
“我从来没听说过写小说还需要用到卡拉ok伴唱机耶?税务署一定会就这一点来驳回你的申请。”
我抱着头。
“那,到底怎么样嘛!夏威夷旅行、大衣、亚曼尼、卡拉ok伴唱机都不能列入工作经费,就连电脑的金额他们也只承认一小部分吗?”
“其实除了这些,还有很多收据可能无法被承认。不过这有点难以启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