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方杀的剑
的心情愉快多了。
又下雪了。
对缪决来说,下雪天最好的享受,是一壶酒,再加两斤又香文烂的拘肉。
他的酒量不大,一壶已够。
他的酒壶装的酒也不多,最少他认为这壶手实在太细小。
他的酒壶可装酒二十斤。
二十斤竹叶青灌下肚子的滋味如何,很少人敢去领教。
但缪决却认为这是人生莫大的享受。
他不喜欢醉酒。
他觉得为了喝酒而要呕吐,那是世间上最不划算的事。
自从他在十年前,因为喝二十三斤酒而醉倒之后,他以后就再也不敢把超过二十斤的酒灌进自己的肚子里。
这是他喝酒的原则。
他吃狗肉也有原则。
两斤下肚,阿弥陀佛,善哉善哉!
超过两斤,肠胃吃不消,也是莫大的受罪。
吃喝是人生最大的享受。
若把享受变为受罪,那实在是比笨驴还笨八百倍。
笨事,缪决不干。
所以,他是个很不笨的人。
但不笨的人是否一定就是聪明?
这又绝不一定。
有时候这个不笨的人,他所干出来的事,就连他肚子里的蛔虫都觉得很笨!
缪决并不是个大夫。
最少他从来都不承认自己是个大夫。
大夫的职责,是替别人治病。
虽然他的医术非常了得,就算用上“再世华陀”这四个字来形容他,也绝对没有人会觉得太过份。
但他的确不像个大夫。
因为他不喜欢替别人治病,他只喜欢替自己治病。
他并不常病。
但他却会多次令自己生病,然后又自己替自己治病。
每一次他都“妙手回春”,甚至有时侯连老尉迟都认为他真的要病死,结果三几天后,他又活跳跳的对老尉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