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幕 冬至
,双方各取所需,好像都没吃亏;骨子里,清朝政府给了谭嗣同“流血的自由”,从现代统治者看来,实在有点笨。所谓“流血的自由”,广义的说,是脖子挨刀的人们,最后表白一下真我的自由,他们以命偿名,临终以死明志,消极说来,也不失为一种抗议——一种悲壮的抗议,一种看似无用却影响深远的抗议。旧式的大权在握者,基于“示众”“阴德”等复杂心理,对“待死之囚”,总还给他一个“慷慨过市”的机会。换句话说,“待死之囚”最后想得到一个英雄式的烈士结局,他可以被允许得到。甚至你要公开忏悔什么、遗憾什么,也可以一并处理,十六世纪英国总主教克兰玛cranmer在被火刑处死前,曾谴责他的手,说他手写了太多违心之言,该先遭火烧ihavewrittenmanythingsuntrue.andforasmuchasmyhandoffended,writingcontarytomyheart,myhandshallfirstbepunishedtherefore;for,mayicometothefire,itshallbefirstburned.你看这家伙,“人之将死,其言也善。”活得窝囊,死得可气魄极了!不过,这些古典的画面,现代的统治者已聪明的觉察到:公开“杀”出个英雄或烈士,虽然可收杀鸡警猴之功,可是另一方面,却有“反令竖子成名”和“陷政府于不义”的大流弊。利害相权之下,实在得不偿失。最后,于“杀”人一道,也推陈出新了,把你想要“杀”掉的人,永远是以神不知鬼不觉的除去为上策,所谓“暗中干掉”是也。这就是为什么从“刑人于市”转变到“枪毙人于天还没亮”的缘故了。
余三共:所以,现代的烈士即使从容就义了,你从的容也只能给刽子手看,别人看不到。
龙头:看不到。别人看到的至多只是间接又间接的新闻报导,甚至新闻都没有,人不知鬼不觉的。
余三共:人不知鬼不觉的,人就变成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