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幕 秋分
老黄:那到处都是检举匪谍的标语,我还记得是
检举匪谍,请拨电话:
九一七七七七、九一八八八八。
或以真实姓名,具函邮寄:
台北邮政第三四○号信箱。
还说检举匪谍不但可以为国家清除内奸,还可以得到新台币三百万元的巨额奖金呢!那不等于是检举好人吗?
余三共:也可以这么说。
龙头:自首是自己的事,是检举自己。检举匪谍就不一样了,是检举别人,检举自己搞不好要坐牢,检举别人也搞不好要坐牢。
老黄:有这种怪事?
龙头:怎么没有?有人为了奖金诬告别人是匪谍,有时候也踢到铁板,结果奖金没领到,反倒因为反坐,自己给关进去了。有一个人,我忘了他名字,他忽然异想天开,告起蒋经国来了,他告蒋经国是匪谍,因为蒋经国明明留学苏联时,参加了共产党,回国后,又明明没有办自首手续,所以按照大法官第六十八号解释,做共产党状态还在继续中,是典型的匪谍。结果可想而知,他老兄给抓进来了,匪谍蒋经国逍遥法外,后来他在牢里感叹说:“我没告蒋经国呀,我告了我自己。”
余三共:这件事说明了:知匪不报固然罪该万死,知匪报了也会大祸临头。
龙头:你说对了,其实知匪报了也会大祸临头的例子,种类是很多的。大体说来,也算同类。就是检举匪谍以外,检举反动传单、反动标语,对这些传单与标语,国民党鼓励检举,声称检举者有赏,不检举者有罚。于是,小民领命,在地上捡到了传单,或在公厕里看到了粉笔字,就直奔官府去报告。不料国特们收到这些,破案为难,可是不破又不成,于是干脆就地取材,把检举人横加罪名,说发传单者即阁下、在毛房门后写“打倒蒋xx”者亦阁下,阁下以检举人始,以谎报人终。他领奖金你坐牢,一幕反共抗俄大戏,最后以鼻表眼肿收场。我举一些实例,给你们见识见识。一个铁路工人,叫卢水旺,是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