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幕 秋分
民党好”、“共产党人海战术很厉害”。于是我被送到这里来了,法官说我是“为匪宣传”,也没有第二个证明我那样讲。唉,记得当年牢坐满了,出去了,到处找工作,人家听说我是“匪谍”判过刑,没人敢用我。有好多次,工作找到了,工资多少都讲定了,老板一听我是“匪谍”,就吓坏了,告诉我:“很抱歉!不是我们不雇用你,实在是不敢雇用,怕将来连我们也发生问题。”唉!你们不知道,我当时是多么惨,心中又是多么怕。你们想想:单凭一个人的一句话,又没有别的证据,就把我送到这里来。天地这么大,我却没有一处可以活下去,我当然要叹气了。唉!
余三共:那后来又是怎样找到这份工作呢?
王家法:后来,有一位没什么交情的朋友告诉我,有一个矿场想招用工人。我问了住址,就自己去应征。这一回,我不敢说是“被判过刑的匪谍”了,老板就雇用我。时间久了,他看见我力气很大,工作也很努力,一再给我加薪。我才老实对他说起坐过牢的事。这位老板倒很好,他说,他不怕,叫我安心工作。几年来,我储蓄了几万元,也租了一幢屋子里的一间单身房,单独门户出入,很方便的。心里还想:假使有机会讨个老婆,这个房间也勉强够住了。没想到,老婆梦还没做成,坐牢梦又做第二回了。那一天,派出所警员通知我去一趟,也没有抓我,我也不知道什么事。过一会儿,我去了,他们就做起笔录,说是有人检举我为匪宣传。我辩说没有这回事,问他是谁检举的,我要跟他对质。警员说:“检举的人,政府要替他保密,不能告诉你,也不能让他来跟你对质。”我问他:“是不是某人检举的?”警员不回答,我就断定,必是这位老兄无疑。我把他要向我借钱不遂的事情,告诉警员,要他调查。警员说:“这些话,你到军法处去说好了。”就把我送到分局,再送到这里来了。刚才开庭,被判七年。听说按什么条例第七条起诉,起诉七年就判七年,一条一年。
余三共:可以上诉呀。
王家法:坐牢我可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