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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幕 夏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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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用蜘蛛网硬织成一件厚厚的大衣。我呢?我的案子,却不是织的,是缝补上去的,是把一块烂红布强行补钉在一块白布上的。你处长大人历来做国特,致力做国特,凡四十年,记录完整,共产党大衣一披,案就成了。而我们过去的记录他们不清楚,所以要从七岁开始做案,就麻烦了。

史处长:我听不懂你的意思。

华老师:调查局逼迫我供认七岁在家乡参加共产党的儿童团,即所谓小鬼队。我在军法庭上,请他法官去函情报局查询:“共产党的儿童团,要几岁才能参加?”那个王八蛋的名叫聶开国的军法官先是不准,后来经过我的律师提出抗辩,律师说:被告请求调查有利证据,法庭没有不准之理。据他律师所知,共产党规定九岁的小孩要参加儿童团。七岁,根本不能参加。就算九岁参加了,也是被迫,也没有罪。这是问题的关键,法庭应该去函调查的。聶开国才没得话说。后来,情报局复函,果然说:共产党儿童团收容的是九岁以上的儿童。那个聶开国更混蛋了,他居然再去函情报局,问它:九岁的小孩才参加儿童团,有没有“例外”?有没有七岁参加的?情报局也是大混蛋,竟然回信说:也有例外。就算有例外,也不能证明我例外中的一个呀!这不是硬把一块破烂的红布缝补在一件洁白的衣服上面吗?这就是我说的,你的案子是编织的,我的案子却是缝补的。

史处长:我明白了,原来如此!

华老师:正因为从七岁补起,案子就要一路补下来。我既七岁入了共产党儿童团,自然大了,就不能不入共产党了,于是做口供,在调查局入党。我被逼着写:“民国十六年,一九二七年,我在湘潭念书时,加入共产党。”后来他们一算:你民国三年生,民国十六年,只有十三岁!马上拉下脸来,拍案大骂:“你混帐!十六年?你只有十三岁,那有资格加入共产党!你胡说!时间没那么早?你不肯吐实!打!再给我打!”我只好把入党时间延后,我被逼着写:“民国二十七年,一九三八年,我在湘潭一家旅社,两个朋友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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