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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章 查根究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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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府衙门也是气象万千,公堂大逾亩许,外廊也占地很大,却是人挤入,连转身也难。

鸦雀无声,没有一个人敢于咳嗽,更说不到喧哗了。

知府升座后,循例由当值师爷吩咐下去,两排衙役,喊过“堂威”,法杖拄地,一片肃杀气氛。

当案孔目一声:“人犯带到!”

带上刑具的辛维正被押上公案石阶之下。

知府大人一拍惊堂木,喝道:“抬起头来!”

辛维正本是严守师命,作忍气忍辱的打算,有啼笑皆非之感,这时,他不得不屈膝,心情反而平静下来。

闻声,他抬起了头。

知府呆了一下,刚说了一句:“好大胆的……”

他说不下去了。

为何?

凡是为父母官者,那个年头,问案讯刑之前,例必先问清人犯年龄、籍贯、姓氏等等,由师爷先一一记录,呈阅。

当正式问案时,主问官就是知府或知县。他们有不成文的惯例,多少都读过“洗冤录”

与“麻衣风鉴”之类,当要犯人抬起头来,就是先为犯人看相之意。

辛维正是以本来面目上堂的。他的英俊,他的气概,都是风姿超群,挺秀得使人刮目的。

如此端正容貌,英俊少年.会是杀人犯吗?

知府大人第一眼的概念,就否定了这一点。

因此,他那一句官腔“好大胆的凶徒……”也说不出口了。

一则,依照知府大人的经验,像辛维正这种满面正气,眸子清亮,毫无浮光及斜视的人,绝对不会是“杀人凶徒”,何况是“杀官”大罪?

二则,凡是做官的人,都深知“为政不得罪于巨室”的老规矩。

“金汤堡”在岳阳,不论是那一任父母官的心目中,皆是既敬且畏。

敬的是金汤堡的主人豪富而正派,俨然“人望所归”。

畏的是金汤堡是武林中名人,也是地方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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