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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重情重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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跂燕一声娇笑,并不依轩辕的话,转身向那山岭的方向奔去。

“哈,还想跑,看谁快!”轩辕心怀大开,尾随跂燕身后缓步而追,有种说不出的轻松和惬意,像是在刹那间得到了新生,又回到了大自然的怀抱。

****************************************“轩辕已到了君子国的边境!”敖广恭敬地向风骚道。

“花蟆的飞鸽传书?”风骚漫不经心地问道,配合着他面部所戴的鬼脸,有种说不出的阴森。

敖广最怕风骚以这种语气说话,其实,他并没有听风骚说过太多的话,他甚至已不知道风骚长成了什么模样。的确,当一个人二十年未曾见过对方的面目时,的确很容易忘记那并不是很深刻的印象。风骚的这张脸谱戴了二十多年,从那一年他没能成为九黎王时,便一直将面目遮于面具之中,除了他的女人之外,只怕连最近的亲信都没有再见过他的容颜。其实,并没有谁能够证实风骚的女人能见到风骚的面目,但敖广绝不会怀疑风骚的身分。

风骚的气势和每一个动作都绝对不是别人所能够仿冒的,就是风骚不言不动,都会有一种别人难以描述的风度和气势。

“不错,花蟆人并没有能够杀掉他!”敖广有些无可奈何,轩辕是他见过的最可怕的对手,也是他恨得咬牙切齿的对手。可是,他所寄希望的花蟆人却没能实现他的愿望。

“好,果然是个人物,配做本座的对手!”风骚并没有感到太大的意外,只是很平淡地道。

敖广不由得愣了愣,试探性地道:“要不要请出渠瘦杀手?”

“嗯!”风骚双目之中闪过一丝锐利的神芒,冷望了敖广一眼,却没有说话。

敖广心头一凉,再也不敢喘口大气,他知道风骚这个动作便是表示不快,可是他想到轩辕的可怕,心头又有一丝寒意。

“你只须用心去给我寻找龙歌的下落就行,我听说最近有个叫神农的年轻人杀死了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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