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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六十九章 脑袋让驴踢了?(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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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天子洪福和先生大恩,鄙人此生,不敢或忘!”

听着李科恩文绉绉的话,苟雷只感觉自己身上的鸡皮疙瘩都要掉一地了——这家伙如果不是黄色卷毛再加上那蓝眼珠子,光听说话的口音和表达方式,自己差点以为这家伙是个大明人!

实际上,李科恩现在如果不看长相的话,根本就没有谁会认为这家伙是个荷兰人——就连家里两个儿子的拜师礼,李科恩也是备足了礼数的!

当然,这个拜师礼在苟雷看来有些不知所谓——十大块猪肉,一壶酒,一只大黄狗。

《礼记·少仪》:“其以乘壶酒、束脩、一犬赐人。”

估计李科恩这家伙是好读书,不求甚解,或者是看了郑玄对于《礼记·少仪》的注释:“束脩,十脡脯也。”

十大块猪肉加上一条大黄狗,让苟雷心里瞬间冒出来四个字:猪狗不如?

但是苟雷对于李科恩置办的这拜师礼又挑不出任何的毛病,或者说不忍心挑毛病。

刚刚归化的蛮子啊,一个蛮子你能指望他准备什么样儿的拜师礼?能准备成这个样子,已经足以证明其用心了!

毕竟这玩意是按照《礼记·少仪》的说法来置办的——虽然大明早就不流行这玩意,更多的已经换成了古玩字画一类的好东西。

再转念一想,苟雷的心里又平衡了起来,毕竟自己仅仅是个童生,连个秀才的功名都没有呢,能有人请自己做西席先生已经很不容易了。

抛开那些乱七八糟的想法之后,苟雷笑着对李科恩道:“对了,附近若是有些相熟的邻居或者亲朋好友家的孩子,若年龄与令公子相仿,不妨一同唤来学习。”

见李科恩的脸上有些担忧之色,苟雷便笑道:“科恩先生不必担心,孩子多一些是好事儿,不会耽误了贵公子的学业。”

李科恩沉吟着道:“在下倒是不担心别的,只是担心孩子多了,先生难免分心?毕竟这里乃是圣人不至的化外蛮夷之地,蛮夷们也多是不识礼数好歹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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