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五章 捅娄子
嘴角。
如果抛开这道疤痕不谈,男人长得很精神,只可惜被疤痕平添了丑陋与凶悍,再加上因为刀伤而瞎掉的一只左眼,用凶神恶煞来形容再合适不过了。
“狂飙哥。”邵兵见到来人,面色一凛。
天狼手下有丧彪,雷老五手下有狂飙,别看两人一字之差,是云泥之别。
狂飙可是雷老五手下得力悍将,赫赫有名的红棍,十年前雷州地下秩序还处在混乱时期,以一人之力搏杀数十个刀手。
其实那天雷老五是点了十个精兵给他带着,谁知道这狂飙太过凶悍,自家人都被吓得不敢乱动,这一战狂飙成名,时年二十二岁。
随后的大大小小战斗中。可以说半壁江山有他一半的功劳,雷州地下秩序稳定之后此人虽不再有彪炳战绩,但他的威名高高悬着,震慑着每一个想要来犯的宵小鼠辈。
“你是谁?”狂飙上下打量着邵兵。
像邵兵这类人,如果是心平气和的坐在一起盘道。雷州有头有脸的都能叫出他的名字,但仓促之下能认出的很少,起码黑道上没几个人认识。
“我叫邵兵,兵字辈的。”邵兵咧嘴一笑,道:“我这朋友也是一时激动。坏了规矩,我在这里代他跟你道歉了。”
由此可见邵兵的能力还是可圈可点的,每一句话,甚至是每一个字都有考虑。
首先他以“兵字辈”这个代称,表明了自己的身份。同时又刻意免去了对孙九霄的称呼,如果这时候称孙九霄为大哥大,事情会变得更麻烦。
“讲道理?好,我就跟你讲道理。”狂飙咧嘴一笑,更难看了。“上了这个台就是生死有命,不错吧。”
“不错!”孙九霄将邵兵按了回去,他更擅长讲道理。
见孙九霄又开口,不由得,狂飙多看了他两眼,才继续说道:“既然生死有命,你为什么要动手?动手也就算了,你在外面动手我管不着,但在我的地界儿挑事,这件事就要好好说道说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