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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一十九章 杀人者当如何(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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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情况下,都不得滥杀无辜!偷练邪功,祭血生魂,视常人性命如儿戏者,罪无可赦!”

“可!”顾玙道。

“可!”卢元清道。

“可!”王琦道。

“第二条,不得与境外势力勾连,出卖情报、道术,损害夏国利益。”

“也可!”三人道。

“第三条,禁止在公共场所发生争斗,避免误杀、错杀。”

这就与唐伯乐的案子有关了,顾玙道:“可!”

“第四条,不得随意伤人,利用法术蛊惑、淫辱、骗取钱财等。”

“可!”

说完大概四条,又进行详细注解,其实范围很小,花了多半天时间,就基本搞定了这部分。

接下来,才是最核心的惩罚措施。几个教授有自知之明,对修行门道不清楚,便坐着旁观。

顾玙先道:“第一、二条,先视门庭,如果是各派弟子,出了事情,各派负责清理门户。倘若门派包庇,等同犯罪,今日签订的其他任何一方,可杀之!如果无门无派,天下修士,可杀之!”

哇!

好厉害的感觉,卢元清和王琦略显意外,细细考量一番,“可!”

“第三、四条,内容较复杂,我建议参照现行法律,加以修改。”

“如何改法?”王琦问。

戏肉终于来了,唐伯乐犯的就是第三条,误杀。刹时间,众人的目光都集中在顾玙身上,看他前面大义凛然,轮到自己门人,会不会存心包庇。

“唐伯乐失手杀人,诸位不如现场判决,到底该怎么处罚?”顾玙道。

“这个……”

几位专家一愣,随即反应过来,当场讨论一番。

“如果事实无异议,唐伯乐对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结果已经预见,却轻信能够避免,属于过于自信的过失杀人。

而他的最初动机,是路见不平、仗义救人,事发后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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