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案 命丧风尘
:“还不敢确定,我们再去现场看看吧。”
重新回到现场。因为尸体已经被运走,为了方便附近居民的进出,警戒范围已经缩小到现场的大门口。一条松垮垮的警戒带围着大门,两个民警搬了凳子坐在门口。
我走上前出示了现场勘查证后,掀起警戒带走进了现场。
“现场一点儿血迹都没有,对吗?”我问吴响。
吴响点点头。
我说:“死者的颈部有破口,那么就会有大量的血迹在颈部周围堆积成血泊。而且死者颈部附近的电视柜上应该有大量的喷溅状血迹。但是我们在现场却看不到血泊和喷溅状血迹,说明了什么问题?”
吴响说:“第一,凶手应该移动了尸体,这样才能无死角地把地面拖擦干净。第二,凶手不仅拖了地,还把电视柜上沾染的喷溅状血迹进行了擦拭。”
“很好。”我竖了竖大拇指,接着问,“那这两个问题,又能反映出哪两个问题?”
吴响没明白我的意思,茫然地摇摇头。
我说:“第一,尸体。如果移动了尸体,那么原始位置上,压在下面的肚皮上的精斑,其实就是有意义的。有可能是凶手在死者的肚皮上射了精,然后因为要拖地,所以把尸体翻转了。”
“对。”吴响说,“一开始我认为死者是俯卧的,肚皮上的精斑没有意义呢。”
我接着说:“第二,我们知道打扫现场,主要是清理凶手留下来的痕迹,而不是清理血迹。凶手拖地的行为是在消除痕迹,但是擦桌子这个行为我就不能理解了。电视柜里也没有什么东西,按理说凶手不应该触摸,更没有必要去清理上面的喷溅状血迹了。”
吴响低头思索。
我继续说:“而且,现场留下了精斑,这是比指纹、足迹更有证明意义的痕迹物证,可是凶手肆无忌惮地把它留在了现场,没有做任何掩饰。你不觉得凶手的这个低级错误和他精心打扫现场这一行为是非常不吻合的吗?”
“您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