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乱拳殴之!(下)
出于对联军的厌恶、对少爷这类人的怀疑、加上对之后利益的考量,汤森可以帮王子阴联军一把,这对他来说是正确选择,而且不难做到。
如果确实没招了,汤森当然也敢拼命,但要让他为了银涛城跟人拼命……这有点不着边际,非分之想。
更重要的是,菲斯特之前的表现不是很合汤森的姓格。在汤森看来,王子做事太犹豫,你看他左右为难拿不定主意的样子——如果自己处在王子的位置,那就会直接开杀戒了,至少要弄死少爷再灭了联军!
以后的报复以后再说,再说还能逃呢。
说不上对错,汤森的姓格就是如此,他喜欢大开大合,不喜欢绕圈子。
但在菲斯特用奇特的方法“定”住使徒后,汤森才真正清楚了王子的打算,这位王子不是在犹豫,而是腹黑——也亏他能忍到这时候,总算挣到一线机会。
誓约看来很管用,于是汤森信心猛涨,他也有厉害东西没拿出来,所以相请不如偶遇,打落水狗大家一起上!
汤森想得到的事情,少爷自然也能想到,虽然他看不清视野中的景物,只能摇摇晃晃的摸着墙站起来,却不妨碍他大声下令。
“杀菲斯特!先杀菲斯特!”
这时候,正有十来条身影飞上城头、“嗖嗖嗖”的越过箭垛。
这些人脚还没有沾地,就听到少爷的呼喊,于是手上的异能立即向着菲斯特呼啸而去——看他们这份反应和速度,即使没五级也差不多了。
小萝莉早一步丢出娃娃,这个被她随身携带的玩具一离手就在空中炸开,抖落无数蕾丝花边,坠地时已经有两人高,居然是纯金属构造。
它伸出的巨大手掌泛着红光,只用一巴掌就扇飞三个元素系的异能,宽大的身躯就堵在菲斯特前面。
先冲到的异能撞在金属上,大多咚咚乱响弹回去,另一些在金属表面擦挂,发出极其难听的声音,却无奈的改变了方向。
挡住这轮攻击之后,金属娃娃上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