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三 章 永安受挫
……我只是个贩羊的。”中年旅客说。
“那更不必害怕了。”
“谁知道他们要捉什么人呢?他们经常封路,一捉就是三十五十,不管是不是他们要捉的人,谁也休想平安。”中年人苦着脸说:“皇天保佑,不要把我们押到府城的镇守使府,不然……”
“你们不会乱抓人吧?”
“不会?你等着瞧吧!老乡,你身上有金银吗?”
“有倒是有,你是说……”
“等他们搜查你的时候,送给他们,也许他们会放你的,千万不要吝惜银子。”
“你是说……”
“全给他们,放的希望大。他们就是利用这些抓人的名目,乘机搜刮自肥。”中年人咬牙切齿他说。
“他们是卫所军?”
“对,但却是镇守使的亲军。那狗千户乐纲乐千户,是兼镇守使梁剥皮的忠实走狗。”
“咦!你不怕我是他们的密探?”
“你还不配。”中年人不客气他说:“他们的密探瞒不了有心人。他们太富有了,整天在酒楼妓院鬼混,虽然出动时换装,但不管穿得多么破烂,仍可嗅到脂粉香,信不信由你。”
“谁在说话?”一名军士大吼:“不许交头接耳。”
“叭叭!”有人挨了皮鞭。
好漫长的等待,天快黑了。
不久,蹄声又起,五名穿着劲装的骑士在人丛外下马,由两名兵士引领,接近三十二名可怜虫。五骑士不是军装,是钦差府的鹰爪。
“第一排的人站起来,不许带行囊。”一兵士大喝。
第一排八个可怜虫站起来了。林彦很幸运,是第四排。
五个走狗鹰目炯炯,神色狰狞。为首的人勾鼻扁嘴,颧骨外突,右颊有一条三寸长的刀疤,佩的是外门兵刃阎王令。这玩艺有八分像雁翎刀,但要宽些,又沉又重,以力胜,没有三五百斤力道,决难运用自如。
走狗们逐一审视,接近了第七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