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怕惊世骇俗。
起初,李四的确健步如飞,但发觉雍不容脚下更俐落,也就不再献丑了。
路右的树林中火光一闪,随即出现一只灯笼,这是走夜路的人,最常用的照路灯笼。
是三岔路,一条小径穿林岔人。
朦胧灯光映掩下,可看到提灯笼的是一个虬须大汉。
李四发出一呼哨,领先折入小径。
虬须大汉将灯笼高举,似想看清雍不容的面貌,随即转身邻路。
穿越树林前面两里左右,一座黑沉沉的茅屋出现在路旁。
李四抢前叩门三下,柴门悄然而开,灯光人目。
堂屋简陋,里面有两名干瘦的汉子,坐在八仙桌旁品茗,阴森的目光不怀好意地目迎来客,坐得四平八稳,似乎身份地位比李四高。
“人来了。”李四趋前行礼:“龙江船行的伙计,雍不容。”
“应该说,是以前的伙计。”雍不容纠正李四的话:“周东主待雍某不薄,所以雍某愿替龙江船行尽一番心力,并非以龙江船行伙计身份而来的。”
“过来,坐。”坐在上首的干瘦汉子指指下首:“我叫周七。我不管你代表何种身份而来,你所要的东西,不错,在我手上。问题是,你出得起我所开出的价码吗?”
“当然我必须先听听你的价码,才能决定是否出得起。”他大马金对坐下:“比方说,你要一座金山,就算我真有一座金山放在家里,也不见得愿意给你。”
“当然值不了一座金山。”
“本来就是如此。”他冷冷一笑:“有些东西本身并不值多少钱,但其价值对某些人却是无价至宝。龙江船行的招牌,砍来做柴火只值三五吊钱。但在周东主来说,那可是他的身份、地位、声誉……”
“算了算了,我不是要你来说废话的。”
“好,言归正传,开出你的价码吧!”
“一千两银子。”周七伸出一个手指头:“那是冲你小雍份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