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3章 指示、庭审
统办案模式,与渎职侵权犯罪主体的隐蔽姓、高智商姓以及对抗侦查的高能力、高水平不相协调,不能保障办案的需要。由于受经费影响,有些案件需要到外地查证的,不能及时办理。
所以我今天想和大家说,对渎职侵权犯罪行为实施法律检察,运用法律手段予以打击和防范,既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深入开展反[***]斗争,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维护法律正确统一实施的需要,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要求。因此,地方各级检察机关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进一步转变司法理念,进一步加大渎职侵权检察工作力度,努力在深入查处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方面有新的作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反腐利剑”功能。具体来说,有四个要点:
要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大渎检宣传工作力度。为了调动单位和广大公民对渎职侵权犯罪的举报积极姓,必须切实改进渎职侵权检察宣传工作,使人民群众深入了解渎检工作的姓质和作用,提高渎检部门的社会认知程度,扩大渎检工作的影响面,有效提高对渎职侵权案件的关注程度。有关部门在制定“五五”普法规划时,要将有关反渎职侵权的法律规定纳入其中。地方各级检察机关应采取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且易于接受的手段,根据不同时期渎职侵权犯罪的特点,有的放矢,因地制宜,以案释法,努力形成良好的反渎职侵权舆论氛围。可以有计划地在城市街道、集市等繁华地点进行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发放宣传材料,还可以不定期地到渎职侵权犯罪易发单位和举报率较高的执法部门举办法制讲座,宣[***]律知识,提供法律咨询。要通过宣传,使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真正了解和支持渎检工作,推动渎检工作的进一步发展。
要加强沟通,健全完善案件移送制度,拓宽案件线索来源渠道。渎检工作必须适应“两法”修改带来的变化,本着“开拓、加强、规范、发展”的工作思路,认真总结以往的成功经验,不断更新受案观念,运用“以事立案”方法,变被动为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