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4章 不同政见
授权,公然破坏宪法的责任他可承担不起,但事已至此,不签也不行,于是他很狡猾地在报道上画了一个大大的G字,算是签名(戈林名字的第一个字母)。
我说戈林‘为此策划很久了’,这是怎么回事呢?其实,那个纵火犯名字叫做范.德.卢勃,是个荷兰国际[***]人,但他既不喜欢纳粹,也对莫斯科没什么好感,是个头脑简单的‘爱国青年’——现代汉语中可以用‘愤青’代替——他觉得,德国革命只有在某种惊人的历史事件的推动下才能爆发,他想用国会大厦的熊熊燃烧的烈火来唤醒麻木不仁的德国人。可是,这个可怜的倒霉蛋还不晓得,希特勒早就期盼着[***]人能做点什么蠢事,好让他能找到借口清除异己,这个没头脑的纵火狂简直是上帝送给纳粹党人的。希特勒、戈林、也许还有戈培尔,早就知道卢勃将要在国会纵火,他们安排纳粹冲锋队悄悄潜伏在国会大厦内,等着大厦燃烧起来时再给它‘添点油’,把事情闹大,不然,就凭卢勃那区区100磅的纵火材料,怎么也无法引起那么一场大火,当然戏也就演砸了。
等到召开内阁会议时,希特勒大肆宣扬这一事件的严重姓,竭力攻击[***]人,尽管在内阁里纳粹党人并不占多数,可大家都被希特勒那极具煽动姓的言辞给搞懵了,既紧张又恐惧,生怕[***]革命爆发,几乎没怎么考虑就一致通过了希特勒的要求,结果一下子就把葬送明煮的悼歌给吹响了。
那么,希特勒要求的是什么东西呢?听起来好象很滑稽,他要求采取某种措施来保护‘德国公民的文献资料’,是不是觉得有点可笑?可别急,关键在那‘某种措施’,希特勒要求,德国政斧有限制公民个人自由、言论自由的权力,包括限制出版自由、集会自由和结社自由,有权对公民的邮件、电话、电报进行检查,有权给警察颁发搜查公民住宅的许可证,有权没收公民的私人财产,有权对持有武器的公民判处死刑,甚至政斧在必要时可以接管德国各州的自治权力。”
看着有些发愣地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