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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现代民法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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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等人已经被白栋抛出的一个个现代法律概念弄得头晕目眩,卫鞅却是越听越清醒明白,毕竟是浸银法学半生的人物,他与现代法律人所差的就是眼界和两千年时代发展的阅历而已。而且白栋提出的‘表见代理’本来就是基于‘保护善意人’的法律原则产生,总归绕不出‘情’与‘理’二字,对古代人冲击不大,也让卫鞅更容易接受。

“权利包括占有、也包括放弃,在这场交易中,范家基于‘表见代理’而使合约效力待定,但是待定的结果如何,就要看范家如何选择了。也就是说,范家可以要求吕家为合约承担责任,也可随时放弃这份合约,而吕家......”

“鞅以为吕家可以在承担合约义务后,继续寻找吕齐,追索被他贪墨的货款。”

“不错,卫子真名士也!其实吕家的这个权利在海外之国也有个名称,叫做‘追偿权’,不过必须是吕家首先承担了合约义务之后才能拥有......”

白栋哈哈大笑,连现代民法中的追偿权都被卫鞅悟出了,这场论辩还需要继续下去麽?

“白子深意,我输了!”

卫鞅略做沉思,忽然起身一拱,这是最隆重的拱礼,双脚并立,两手交叠过头,手臂落下时,身体呈九十度弯曲,只有对君主、师长才会行如此大礼。不过卫鞅很快就挺直身子,握住白栋的手哈哈大笑,没有哪个学生会对师长如此放肆的,他这是在告诉众人,鞅受教于白子妙论,乃行师礼,却不会认白栋做自己终身侍奉的恩师,这是卫鞅的骄傲,也是法家学子的特点,只认道理、从不迷信权威!

不容易啊......白栋很开心,也很庆幸。

范吕两家的交易是一家一户为商,秦晋之交易则是以天下为商,对于这个时代的国家来说,这种交易习惯并非仅仅存在于秦晋之间,拥某国公子归国夺政,从而换取土地金钱,这在春秋战国时间是通行的‘交易习惯’,类似公子夷吾这种‘吕齐之属’也是大有人在,只不过人家多半会遵守诺言,像公子夷吾这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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