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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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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史台以振朝廷之纪纲。岂意奸臣窃持国柄,枉法诬贤,操不轨之心,肆奸欺之蔽,嘉言结于众舌,朋比逞于群邪,蠹害政治,谋危社稷,譬堤防之将决,烈火之将然,有滔天燎原之势。赖神发其奸,皆就殄灭,朕欲革去中书省,升六部,仿古六卿之制,俾之各司所事,更置五军都督府,以分领军卫。如此,则权不专于一司,事不留于壅蔽,卿等以为何如?”这就足以证明,涂节是告密了,但不是告胡惟庸否谋反,而是告胡惟庸毒死刘伯温。

对于这一点清代夏燮《明通鉴》也有记载,《明通鉴》是夏燮一生精力的结晶。他不满记载颇失其真的官修《明史》,决意从事明史的研究。经过二十多年的努力,“参证群书,考其异同”,乃写成此书。全书共一百卷,二百万字,记载明朝一代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外交等方面的历史,另外《明通鉴》一书,还有它自己的一些特点,材料丰富,考订详实。夏燮仿照司马光《通鉴考异》的办法,另撰“考异”,并按照胡三省注《通鉴》的办法,收“考异”分注于正文之下。他在《明通鉴》和“考异”中所引用的资料,有的已经散佚了,但在此书中却保存着,历代都认为可信度比较高,他考察了明朝各种史书后,在《明通鉴》中说:“三编御批曰:刘基遇毒及惟庸反状,皆自涂节发之,及狱成而节亦同戳,且以党目之。揆之于理,殊未可信。节如果为惟庸谋主,宁不知事败之必将自累!乃转以首告希图幸免,实情事所必无。”“且陈宁奸状,史传所载綦详,未尝有一语及节,而节亦别无事迹。“其虚实判然可见。”这里明确说了涂节告胡惟庸谋害刘基及谋反是杜撰出来的。那么,胡惟庸谋害刘基则不成立。如此一来,所谓胡惟庸谋反不过是后人杜撰出来的。

就连清初谷应泰著《明史纪事本末》说胡、蓝之案是明tai祖“遂疑尾大之图”“傅会难明之事”。

再者,胡惟庸案是明朝四大案件之一,案件发生后,牵连甚广,吉安侯陆仲亨、延安侯唐胜宗、平凉侯费聚、南雄侯赵庸、荥阳侯郑遇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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