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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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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月已亥,胡惟庸等既诛,上谕文武百官曰:“朕自临御以来,十有三年矣,中间图任大臣,期于辅弼,以臻至治。故立中书省以总天下之文治,都督府以统天下之兵政,御史台以振朝廷之纪纲。岂意奸臣窃持国柄,枉法诬贤,操不轨之心,肆奸期之蔽,嘉言结于众舌,朋比逞于群邪,蠹害政治,谋危社稷……赖神发其奸,皆就殄灭。朕欲革去中书省,升六部,仿古六卿之制,俾之各司所事。更置五军都督府,以分领军卫。如此,权不专于一司,事不留于壅蔽,卿等以为如何?”

《明史”职官志1”序》载:“明官制,沿汉、唐之旧而损益之。自洪武十三年罢丞相不设,析中书省之政归六部,以尚书任天下事,侍郎贰之。而殿阁大学士只备顾问,帝方自操威柄,学士鲜所参决。

从这些不难看出,朱元璋大力制造了胡惟庸案件真正缘由不是胡惟庸有谋反的迹象,而是认为丞相容易“张君之威福”,而作恶多端,又认为元亡的原因在于“政专中书”、“委任权臣”。因为这些认识再加上李善长,汪广洋,胡惟庸等人多事专横跋扈,大权凌驾百官之上,让他心生不安,才决意废相,这一点在早在洪武十一年就看出了迹象,当初朱元璋就命令以后臣下上奏书,不许“关白”中书省(大臣奏事时,中书省不必知道)。洪武十三年废除丞相制度之举,只是不许“关白”中书省的延续,意思是大权独榄,集自古以来皇权、相权于一身,从此六部尚书直接对皇帝负责。

洪武二十八年六月,tai祖御奉天殿,敕谕文武群臣说:“自古三公论道,六卿分职。自秦始置丞相,不旋踵而亡。汉、唐、宋因之,虽有贤相,然其间所用者多有小人专权乱政。我朝罢相,设五府、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等衙门,分理天下事务,彼此颉颃,不敢相压,事皆朝廷总之,所以稳当。以后嗣君并不许立丞相,臣下敢有奏请设立者,文武群臣即时劾奏,处以重刑。“

很显然这一切朱元璋早有准备,否则不会在胡惟庸死了那么几年的功夫,就有了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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